浙江省平阳文武学校家长须知
尊敬的家长,我校向您郑重公告:
1.凡就读我校的学生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非传染病人和病毒携带者;
(2)非少年犯罪人员或正在受到公安机关侦察的犯罪嫌疑人员。
2.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享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一切合法权益,我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受教育权利不受侵犯。
3.依法办学,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并为学生就读提供必需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设施,保证师资力量,确保教学质量。
4.我校长期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并随时接受学生家长的批评和指导。
5.我校将不定期通过班主任、副班主任及校办公室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情况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状况。
6.学生在我校读至高中毕业后,按国家规定的条件要求向专业对口高校推荐、输送优秀人才。
7.您的子女如果在校受到老师、教练或员工不公正的对待,随时可以向校长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577—63018789)
8.学校教职工不允许代学生保管零用钱及贵重物品,造成不良后果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9. 新生入学后,所领衣物、床上用品要妥善保管,如因自己保管不慎造成衣物和床上用品丢失,由学生个人负责。
特别提示:缴费时必须索取收费的专用发票,并请仔细查看发票填写的金额与所交的费用是否一致,凡因未索取学校专用发票或所交金额不符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其不良后果由家长自负。
为方便家长缴费,可将所缴费用直接汇至学校法人代表帐户,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学校,以便收款后开具发票。
传真:0577—63018378
开户名:陈秀梅
建行帐号:1420 6199 8010 0094 023
网址:http:www.cnpywx.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络实名:平阳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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